Wednesday, November 02, 2005

防止校园民主的沦陷

横眉冷批: 防止校园民主的沦陷 2005/10/28 11:36:53

●郑立恒

我们的大专生国会不能去,部长又不能见,他们真的除了读书之外,什么都不能够做了吗?

经过一轮狂风扫落叶的校园选举之后,现在应该是有关方面进行秋后算账的时候了。博特拉大学多名亲学生阵线的学生在校园选举后即接获校方的信件(“surat tunjuk sebab”或“show cause letter ”)要求他们向校方解释他们一些不被校方“认可”的行为。说俗气一些,也就是要相关学生向校方提出理由,为什么他们的某些行为不应该被采取纪律行动。虽然接获信件的学生们还不至于要上“校园法庭”,但这已经是校方向亲学生阵线下马威的第一步骤。

“法令”与“尚方宝剑”

紧 接下来的几天,博大校方采取了进一步的行动,两位亲学生阵线的学生接获通知信,被要求出席“校园法庭”的审讯。其中的罪状是:一,参与学生组织在国会大厦 前面一项为校园民主哀悼并向高教部长呈备忘录与诉求的集会。其“罪大恶极”的地方是,校方不承认这个学生组织。二,有关学生涉嫌参与另一项学生集会,集体 步行到人权委员会办事处,同样是提呈有关校园民主的诉求与备忘录,惟该次的主题围绕在校园竞选。

我反复思考了几天,但始终还是没有办法了解有关方面做出的指控,到底理由何在?

首 先,我不明白为什么大学生不能够到国会大厦去求见高教部长,并向我们的人民代议士表达他们对校园选举的不满。第二,“校方不承认相关学生组织”为什么可以 成为一项入罪的指责?这组织又不是作奸犯科,校方为什么被赋予权力限制大专生的结社自由呢?第三,也因为相关学生觉得其结社自由被威胁,他们到那个被国会 通过的“人权委员会”去寻求帮助;可是,为什么这一行动又被校方认为不合法呢?到头来,我们的大专生国会又不能去、部长又不能见、人权委员会又不能投诉; 大专生真的除了读书之外,什么都不能够做了吗?我想即使是在监狱里,一旦有投诉,我们还能求见部长、求见议员;可是我们的大专院校呢?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当 然,上述一切离不开本土大专管理层最厉害的杀手锏——《大专法令》。那些在普通人思考模式中,再“不可能”、再“荒谬”、再“无理”的指责,在此法宝发挥 功效下还是会发生的。所以,与其说它是一项在文明社会存在、并旨在维护大专院校次序的法律条文;倒不如将之形容为那不按规则、随心所欲、挥斩的“尚方宝 剑”!不是吗?

在 《大专法令》条文下,校方有绝对的权力去指责、去控诉任何一位他们主观认为“不对”的在籍学生;再以主观的判断去“评审”并“裁决”相关学生的命运。其基 本原则是“学生是有罪的,直到他能够证明自己没有罪为止。”试问,在这样一个违反法律精神的“原则”下,《大专法令》又怎可能是文明世界的产物呢?

管理原则不合乎情理

大 专院校被赋予一个为国家、为社会培育人才的伟大任务。它的角色应该是带领时代的步伐、开拓文明的发展;可是,偏偏我们的大专院校却充斥着许许多多不合乎情 理的管理原则。试问,在那个“只准读书不能参与社会”的原则下,培养出来的除了对政治冷感的书呆子,难道还会是具思辨精神的政治家吗?我们不得不承认,我 国办大专教育的经验尚浅,犯错自然是在所难免;可是,我们总不能因为自己“还新”而将错就错。

我 相信,现今不少本土大专的副校长都是国外大学毕业回来的;他们应该也享受过自由的空间、也品尝过校园民主的气息,但为什么偏偏在当上副校长的当儿会来一个 “己所不欲,却施于人”呢?我想就只有一个原因——政治!可是,当国家让那些对政治的兴趣比对教育兴趣更浓厚的人来当我们大专院校校长的时候,我们真的能 够寄望他们为国家培育英才吗?

博大的两位同学,我相信你们的动机与行动都没错;但愿你们的付出能够唤醒人们关注校园里一些失衡的现象,相信真理会常伴你们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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